全校教职工:
近年来,由于教职工出国访学、旅游、购房等需求与日俱增,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广大教职工,提高工作效率,现将办理收入证明的相关事项告知如下:
1、自2017年5月15日起,办理方式由即时办理调整为集中办理,办理时间为每周三、周四下午2:00-5:30(如遇寒暑假时间另行通知);
2、请前来办理收入证明的教职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年度收入(含年终待遇)明细(登录个人门户-财务系统-财务查询系统-我的工资进行查询并打印);
3、如对收入证明有具体要求的请自带所需表格。
如有不便,请大家理解与支持!
湖北工业大学人事处
2017年5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