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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8年度校级教学研究及教材资助立项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8-05-30  作者:电气学院

校属各单位、机关各部门:
为认真落实《湖北工业大学2018年教学工作要点》的通知精神,进一步深化“721”人才培养模式改革,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学校决定开展本年度教学研究及教材资助立项申报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总体要求
教学改革研究及教材建设要坚持育人为本,紧紧围绕“721”人才培养模式改革,立足于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。在转变教育观念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、改革教学方式方法、优化教学评价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;坚持教研结合,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学生的创新精神、就业创业实践能力。
二、申报条件和要求
1.各学院(部门)应围绕2018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指南(见附件一),结合本单位实际,确定有特色和优势的选题,组织本单位教师积极申报,并按要求择优进行推荐。
2. 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作为负责人只允许申报一个项目,作为参研人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,参研人员一般5人左右(含负责人),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。在研教研项目负责人今年不得再次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。
  教材资助项目申报需为2018年由我校教师主编、正式出版或修订出版出版的教材,以版权页载明的出版日期为准。教材资助出版范围为:新工科相关课程教材开发;绿色工业系列、创新创业系列教材开发;产学合作新课程教材开发;新教材建设;立体化教材建设。
3.申报教学研究项目的申请人须填写《湖北工业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》,学院(部)组织专家评审、签署意见后,向学校教务处提交打印件一式2份、电子版及有关附件1份,并同时提交《2018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》1份(按推荐顺序排序,单位领导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)。
申报教材建设基金资助项目的申报人须填写《湖北工业大学教材建设基金资助项目申报表》和《湖北工业大学教材建设基金资助项目推荐学院汇总表》,并同时提交教材编写大纲。
三、申报推荐限额
2018年度校级教学研究立项实行总数控制、限额推荐申报。教学单位按专任教师人数的10%推荐,其他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。在申报推荐时,原则上应确保教学第一线教师的申报项目比例不低于80%。
四、项目评审
在各学院(部门)推荐的基础上,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确定校级教研项目及教材建设资助项目。同时择优遴选推荐申报2018年度省级教学研究项目(不再另行组织申报省级教研项目),确定教材立项资助等级。
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5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联系电话:027-59750115(教学研究立项);027-59750585(教材资助立项)。
 
附件(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):

关键词: 教学研究 教材 年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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